07月07日讯 欧洲人权法院(ECHR)在本周二作出裁决,认定针对足球裁判涉嫌缺乏公正性的批评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;但这并不适用于那些缺乏依据的腐败或操纵比赛的指控。
批评足球裁判属于言论自由吗?欧洲人权法院周二裁定:是的,但涉及腐败指控的情况除外。
这家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法院受理了由波尔图足球俱乐部高管(包括前主席豪尔赫-努诺-平托-达-科斯塔)提起的诉讼。
此前,他们在葡萄牙因发表相关言论而受到罚款处罚;这些言论出现在包括俱乐部旗下媒体在内的各类媒体上,批评了某些裁判以及整体裁判体系,起因涉及包括本菲卡队在内的对手球队的比赛。
俱乐部媒体曾刊登诸如“毫无疑问,(该裁判)存在偏袒问题”以及“(该裁判的)职业生涯充斥着大量不公正判罚”之类的言论。
欧洲人权法院裁定:“这些言论属于价值判断……在足球赛事背景下很常见,且处于允许批评的范围内。”
法院认为,裁判作为“备受公众关注”的人士,“因此必须接受严厉的批评”。
据此,法院认定葡萄牙方面因上述言论作出的定罪判决违反了《欧洲人权公约》第10条(言论自由),并责令葡萄牙当局向申请人支付15,300欧元的物质损失赔偿金。
关于腐败的指控则未获法院支持。
另一方面,欧洲人权法院认为,葡萄牙法院针对涉及裁判的“腐败和操纵比赛指控”所作出的定罪判决是正当的——其中包括指控某位裁判“与本菲卡队串通”的言论。
法院认为,鉴于这些言论使用了“夸张、渲染、隐喻和推测性的语言”,它们可被视为“缺乏足够事实依据的价值判断”,因而无法纳入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。